
5月15日,市医保局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以后看病买药不需排队,家门口就能拿药,下一步还将实现送药上门!
但是关于这项措施,不少市民有着疑问…药店的药品价格与医院一样吗?医保具体怎么报销?药店的药品质量是否有保障?一起来看市医保局今天的解答!
//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愿意与医院同价//
提问:药店的药品价格,与医院的一样吗?
对此,市医保局介绍,公立医疗机构要执行药品采购零差率,社会办医药机构的销售价可按其正常的市场运作执行。
为了让参保人获得改革红利,各社会办医药机构可比对自身采购的药价,申请上药品省级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药品,以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减轻参保人的购药负担。
前期,市医保局与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座谈,他们愿意与医院同价,并根据自身采购的情况,甚至可以略低于医院的价格。
同时,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可以显示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的价格,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药品价格满意的药店。
//医保费用实行联网结算//
提问:处方流转到药店,医保怎样报销?
市医保局表示,目前,珠海市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联通的是医保定点医院,下一步会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连接。
医保定点医院的外配处方流转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后,其药品的医保费用实行联网结算,按照珠海市医保政策规定,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医保经办部门与该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只出自己应该支付的那部分药品费用。
一是普通门诊费用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二是门诊病种费用按规定比例(中额病种60%,高额病种80%、其中退休人员85%)结算;
三是住院期间由于医保定点医院没有药品需要外购的,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加大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提问:药品质量是否有保证?
市医保局介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购、销、存数据须全部上传到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系统或医保信息系统,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对其相关数据进行监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会加大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所售药品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